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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养藏獒咬伤保姆 主人被诉赔偿

  雇主家养的藏獒将保姆赵女士咬伤,日前,藏獒的主人李女士及其丈夫被保姆李女士起诉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整形治疗费等共计五万余元。

    赵女士诉称,2008年11月25日,经家政服务公司介绍,赵女士到被告家从事家政服务工作,工作过程中被雇主家饲养的藏獒咬伤,经住院治疗49天后,回到雇主家继续家政服务工作,因伤口未能痊愈,不能按照雇主要求完成工作,2009年7月被辞退。赵女士认为,其被藏獒咬伤后,伤情没有恢复,无法再到其他雇主家工作,且伤口愈合后留有明显疤痕,影响美观,因此二被告应承担相应整形费用。因此,刘女士要求被告李女士及其丈夫之服务工费、营养费、整形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共计五万余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申请,昌平法院委托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对赵女士的伤残情况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被鉴定人赵女士左手小指所受损伤,构成十级伤残。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章转载:成都律师

[来源:原创] [作者:不详] [日期:09-11-26]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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