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岁的妇女田某被诊断患有甲状腺癌,生活非常困难,而抚养13年的继子张某却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田某一气之下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每月支付赡养费300元,并且负担田某治疗费用的三分之一。 今天,密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田某称,张某是田某的丈夫与前妻的儿子。她将张某从9岁一直照顾到成人。2008年1月,田某经医院诊断为患有甲状腺癌。高昂的治疗费让田某生活非常艰辛。已参加工作的张某却不管不问。田某起诉,要求张某每月支付赡养费300元,并负担三分之一治疗费。
被告张某则表示,从上高中以来,生活上基本都靠自己,田某很少关心。自己现在每月也就1000元的收入,再扣除保险也就剩800多元。田某生病住院期间,他打过电话询问病情,但因为刚参加工作,所以没有给过钱。截至记者发稿,此案还在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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