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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名躲避执行13年 一朝举报结积案

  12月10日,广西宾阳县人民法院通过一知情人举报的财产线索,找到被执行人多年来为逃避法院执行而更换名字登记的财产。迫于法律的威严,被执行人主动和申请执行人联系协商并根据和解协议自动履行了债务,至此一起长达13年的陈年积案顺利执结。

    1996年,宾阳县宾州镇人民政府和黄恩启等人在一起债务纠纷案中达成调解协议,由黄恩启归还宾州镇政府承包金和流动资金共计25万元及其利息。但之后黄恩启为逃避债务下落不明,法院在该案执行过程中经多次查找也查不出黄恩启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搁就是十三年。全国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启动后,宾阳县法院将该案件信息录入该系统,并对外公布。12月1日,宾阳县法院收到了一封举报信,提供被执行人黄恩启为逃避债务已经更名和更换住址的情况及其用更改后的名字购买车辆、房产和收购某公司的股权等财产线索。

 

    收到举报信,该院领导高度重视,并迅速作出反映,对信中举报的信息和财产线索及时进行查证,并冻结黄恩启所有的某公司80%的股权。冻结财产第二日,该院即由主管副院长及执行局一名副局长亲自前往黄恩启的现在住所。当两名执行法官行程上千公里历经10小时,风尘仆仆地出现在被执行人黄恩启面前,黄恩启几乎回不过神来,自己费尽周折以更名、更换住所逃避了13年的债务,还是逃不出法律的威慑。

 

    最终被执行人黄恩启在法院的主持下和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一次性当场兑现了34万元和解执结该案。

 

    这是该院借助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管理平台对外公布被执行人案件信息后得以执结的第一起执行积案,充分显示调动社会力量来解决“执行难”的作用不可忽视。

文章转载:成都律师

[来源:原创] [作者:不详] [日期:09-12-21]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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