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3日,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法官将2万元执行款送到因车祸致残的夹沟镇湖町村前邓组村民邓刚手中。
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该院加大了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力度,把司法为民、便民、利民落实在具体工作中,对他们实行上门立案、就地审判、减免诉讼费等举措,切实减轻弱势群体当事人的诉累,深受百姓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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