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妄丈夫因妨碍执行被决定拘留,野蛮妻子撕毁执行笔录欲毁灭证据。12月25日,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撕毁执行笔录的邹玉华作出了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
2006年11月,瑞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雇员在果园遇害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因被执行人谢某长期外出,办案人员多次前往执行未果,遂决定将其家里的彩电、冰箱等物品予以扣押。在执行扣押过程中,被执行人谢某的儿子谢某某纠集亲友数十人,阻碍执行,围困执行人员和执行车辆长达数小时,致使执行扣押未果。2009年12月25日早上,执行工作人员逮捕谢某某,决定对其实施拘留,其妻子邹某赶到法院,大吵大闹,趁办案人员不备,将放在办公桌上的执行笔录撕毁并丢弃,欲毁灭其丈夫谢某某妨碍执行的证据。
鉴于邹某的野蛮行为已严重妨碍了法院的执行工作,瑞金法院遂对其作出了上述罚款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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