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黑龙江鸡西市城子河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一起涉执上访案件的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本着体谅、宽容的态度达成了和解协议。至此,这起经过有关部门多次调解,终因双方负气、结怨太深而调解未果的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后得以成功和解。
居民于某的住房因某煤矿的井下作业而严重致损,经多次索赔无效,遂于2009年4月14日向法院申请执行。但被执行人在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某只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且情绪非常激动,并不停到有关部门上访。
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矛盾不断,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一个重要原因是双方负气、结怨较深,并有一定的误解:申请人因法律上的执行过程所需时间成本过高,申请人急需得到赔偿款,尽快改善居住条件,在之前的多次的协商、调解过程中有失理性;被执行人对这起“飞来的官司”也未有正确的认识,觉得“冤屈”,因而履行不积极。对其自身的困境也未与申请人及时勾通,致使申请人误认为其有全部执行能力而不履行,导致双方矛盾加剧。
执行法官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以执行和解促和谐为根本出发点,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同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和负债进行了全面地调查核实,并及时向申请人反馈有关信息,以消除申请人对被执行人的误解。通过执行法官多次耐心细致地工作,并分别和申请人、被执行人进行“背靠背”的恳谈,最终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赔偿于家荣房屋损失款9万元,两天内付清收到全部赔偿款后。
于某难抑感激之情,多次提出宴请法官,均被婉拒,最后向法院赠送锦旗表达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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