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对于许多被执行人难寻的案件,将执行公告张贴在被执行人家门口及所在村的各个公共场所。12月6日,一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家属主动到法院替儿子履行了判决义务,一起拖延五年的执行积案,在曝光公告的“敦促”下得以执结。
申请人刘某原在林州市经营着一辆林州至郑州的客车,后准备将客车转让给被执行人张某,双方签订了转让合同,合同中约定了转让费及不履行合同应付的违约金共10000元。因张某不履行合同义务,刘某将其起诉到法院,法院最终判决张某支付刘某10000元的违约金。2004年,刘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张某常年在外躲避,执行干警每年数次到张某家中寻找未果,使得该执行案件陷入僵局达五年之久。
林州法院自今年“5.26”集中执行活动实施执行公告张贴村口敦促被执行人执行以来,执行干警在“5.26”集中执行活动和金秋执行攻坚战中都曾到张某所在村的村委会、学校门口、村十字路口等明显位置张贴执行公告,每次在村里看到敦促张某履行的执行公告后,张某的全家都承受着来自周围亲戚朋友、邻居、村民的议论和压力,总感觉在村里抬不起头来。
林州法院冬季集中执行活动开展以后,执行人员再次到张某村中张贴执行公告,张某的亲属主动与执行人员取得联系,表示愿意替张某履行判决义务,通过执行人员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达成了一次性替张某支付6500元,其他刘某不再追究的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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